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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法通过!中国税务报邀您进群,面对面聊个税热点问题


  8月31日下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至此,七次大修后的新个税法正式亮相!


  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新个税法规定,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多项支出可抵税。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近日,中国税务报“两微一端”、中国税网连续推出有关个人所得税的报道,收到了很多热心网友的留言和问题:什么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除了“起征点”提高外,还有哪些实惠与你相关?专项附加扣除具体如何执行?稿酬如何计税……为了答疑解惑,中国税务报新媒体中心“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人民日报记者、新华社记者、财税专家等大咖建了个微信群,面对面回答网友最关心的个税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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